俄愿与日平分四岛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08:58 解放日报 | ||||||||
俄罗斯外交部长拉夫罗夫11月14日重申,俄罗斯将恪守1956年前苏联与日本签署的共同宣言,把存有领土争端的日本北方四岛中的两岛归还给日本。 拉夫罗夫在接受采访时说:“如果承认俄罗斯是苏联的合法继承者,那么我们就应该承认1956年签订的苏日共同宣言的有效性,不过落实这一宣言需要双方的对话。”
拉夫罗夫还进一步表示,俄罗斯与中国的边境问题能得以解决是因为俄中关系已达到了成熟的战略伙伴阶段,因此为了解决日本北方领土问题,应该加强俄日在经济、贸易、技术合作等各领域的合作。 此外,俄罗斯国家杜马国际事务委员会主席柯桑契夫也指出,只有在两国签署和平条约之后,俄罗斯才会把岛屿归还给日本。然而日本则用另外一种方式解读这份宣言,他们认为“既然俄罗斯承认将归还两岛,那么日本应该继续努力要回另外两个岛屿,只有这样才能签署和平条约”,但俄罗斯反对这种解读。 俄罗斯主要智囊机构外交与国防政策委员会主席卡拉甘诺夫就此分析认为,很明显,俄罗斯准备踏上与日本签署和平条约的道路,解决岛屿的归还问题。此外,也有媒体认为,俄罗斯此举主要是希望通过解决与日本的领土问题,吸引日本投资者到俄罗斯远东和西伯利亚地区投资。媒体普遍认为,拉夫罗夫的讲话不太可能得到日本的积极响应,原因是日本方面坚持认为四岛都是日本领土。 北方四岛争端 所谓北方四岛是指俄罗斯千岛群岛和日本北海道之间的国后、择捉、齿舞、色丹4个岛屿,总面积约5000平方公里。二战结束后,原苏联军队根据《雅尔塔协定》占领了原属日本的北方四岛。1956年,前苏联和日本签署的《联合宣言》中规定,前苏联愿意将北方四岛中的两岛移交给日本,但同时又表示这些岛屿须在日苏缔结和平条约后才能移交给日本。孙玉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