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到农民家中撮谷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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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7日09:49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讯 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日前下发紧急通知,要求规范农业税费的征缴行为。 通知指出,农业税的收缴只能由各级政府的农业税征收机关和人员依法收取。严禁在农民思想不通的情况下,组织小分队到农民家中撮谷子、搬家具、牵猪赶牛作抵押,更不允许采取强制措施抓人、拷人、关押人。违者不论该行为是否引发恶性事件,都将严肃查处。
同时,通知指出,坚决停止收缴2002年以前的农业税费尾欠。符合条件的要给予减免,不合理摊派要坚决取消,合理的负担也只能先挂账而暂停征收。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后形成的农业税费尾欠,即使合理的部分,也只能帮助制订合理的还款计划进行催缴,不能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收缴。(来源:长沙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