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自民党修宪大纲草案主张设立“自卫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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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7日16:01 新华网 | ||||||||
新华网东京11月17日电(记者吴谷丰)日本执政的自民党宪法调查会17日上午提出的修宪大纲草案主张设立“自卫军”,并允许其行使集体自卫权和在参加国际活动时行使武力。 草案规定,“自卫军”是保持行使个别自卫权和集体自卫权所需最低限度战斗力的组织。草案指出,日本应该永远放弃战争、以武力相威胁和行使武力。但允许“自卫军”行使集体自卫权和在参加国际活动时行使武力,称即使行使武力,也必须是最后的手段。行使武
草案说,日本不允许实行兵役制,但国民有“维护国家独立和安全的职责”。“自卫军”在首相公布防卫、治安和灾害这三种紧急事态时开展活动。在发布紧急事态时,国家可以限制宪法规定的国民基本权利和自由。 此外草案写入了“不制造、不拥有、不运进核武器”的无核三原则。 草案还允许女性担任天皇。 据报道,自民党宪法调查会是在当天召开的宪法修正案起草委员会首次会议上提出修宪大纲草案的。该委员会将在12月上旬以前征求自民党内意见,然后于12月中旬制定大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