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调中国和朝鲜的威胁日本要建自卫军队(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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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04:29 重庆晨报 | ||||||||||
允许行使武力 草案规定,“自卫军”是保持行使个别自卫权和集体自卫权所需最低限度战斗力的组织。草案指出,日本应该永远放弃战争、以武力相威胁和行使武力。但允许“自卫军”行使集体自卫权和在参加国际活动时行使武力,称即使行使武力,也必须是最后的手段。行使武力须事先得到国会批准,并且在法律上规定程序、标准和进行限制。 草案说,日本不允许实行兵役制,但国民有“维护国家独立和安全的职责”。“自卫军”在首相公布防卫、治安和灾害这三种紧急事态时开展活动。在发布紧急事态时,国家可以限制宪法规定的国民基本权利和自由。 此外草案写入了“不制造、不拥有、不运进核武器”的无核三原则。 在强调君主制方面,日本现行宪法规定日本天皇只是作为国家的象征,作为国家主权和人民意志的代表,并无较大的权力,修订后的宪法将严禁日本议会成员入选皇家内阁,皇室成员有保护自己隐私的权利。草案还允许女性担任天皇。 “担忧”中朝两国 继此前日本防卫厅发布中国袭击日本的假想方案后,新的防卫大纲继续对中国表示极大“关注”。此份草案谈及了“南沙群岛等领土问题,中国两岸关系以及朝鲜半岛统一问题等”,并首次提及了南沙群岛以及东海能源纷争的可能性。 在朝鲜半岛问题上,日本新的防卫大纲草案首次明确指出,朝鲜的核武器发展,特别是朝鲜弹道导弹的发展是朝鲜半岛统一的最大障碍。而在日本现行的1995年版防卫大纲中,日本只是指出朝鲜半岛统一历程上,最大危机是“大面积军事打击力量,包括核武器”,并没有明确指出具体国家。 共同社称,日本在新的防卫大纲中继续强调与美国的战略关系,但为迎合与美国的进一步安全协作,该草案计划放松日本的武器出口限制,但仍将坚持日本武器出口的原则,通过国际合作共同防止恐怖主义。廖爽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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