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一条龙 才能更方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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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08:46 南方日报 | ||||||||
“法律援助论坛”昨日召开,律师呼吁—— 法援一条龙 才能更方便 本报讯(记者/曾庆春 李静睿 通讯员/李素萍)昨日,由省委宣传部及本报等单位联合主办的“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论坛”在广州珠岛宾馆召开。怎样统一法律
有法援也打不起官司 广东省千里行律师所胡律师在论坛中说,当前法律援助并没有免掉当事人的诉讼费,虽然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建立了司法救助制度,但是现行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却是两个体制,分别存在两个不同的独立审查程序和标准,一个是由法院主管,一个是由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执行起来难以统一,也不方便经济困难的公民进行诉讼。他本人就曾经遇到过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因交不起诉讼费而准备撤诉的例子。 “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是两个‘衙门’,老百姓觉得哪一个都不好进”,胡律师说。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也指出,由于法院收取的诉讼费暂不上缴财政,诉讼费用是法院主要的办公经费、职工福利的地源,因此许多法院怕减少经费而不愿过多地对受援人缓收、减收、免收诉讼费用。一些有经济困难的老百姓在获得法律援助后却不一定能获得司法救助。于是才有“有法律援助也打不起官司”的怪事发生。 “如果各地的地方政府能成立一个一条龙式的法律援助机构,让获得法律援助的老百姓不用担心诉讼费,那他们就更方便了。”胡律师这样说。 律师办案要赔钱 根据香港法律援助署工作人员介绍,在2003年-2004年,香港法律援助署在经常性开支方面共获得了8亿多元的拨款,其中法律援助费就有5亿多元。而在广东,今年的法律援助资金仅是3000多万元。根据有关部门的估算,广东珠三角地区的律师办一个法律援助案件的成本在1000-3000元,但法律援助中心的补贴基本没有高过1000元。办案要赔钱,这让目前很多律师参与法援的积极性受到影响。 法律援助中心的黄律师告诉记者,现在对法律援助案件最积极的律师分两种,一是已经功成名就的,“不在乎那点钱”;一是新入行业的年轻律师。“年轻人有冲劲”,而两者之间的数目最大的“中间阶层”律师,则因为现实压力、价值观念、职业理念等多方面的因素影响,并没有真正积极地参与到法律援助事业中来。 广东易春秋律师事务所王律师介绍自己所承办的一个法援案件时说,“调查花了2000多元,当时的办案补贴只有500元”。王律师认为,现在让律师认真办法援案靠的是律师个人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约束,“但这种约束是看不到摸不着的”,“让律师亏本办案,很难长久”。 对此,律师们建议,应当通过各种方式筹措办案经费,如: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受援人在得到赔偿以后自愿捐赠等。 “即使在目前国情下,法律援助不能完全实现市场化,能不能考虑由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一些法援办案先进个人事迹,使办案律师获取一定社会声誉?”一位律师这样建议。 又讯 “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论坛”将于明日上午在广州人民公园举行群众论坛。届时将有各省直机关解答群众法律援助相关问题,论坛主办方欢迎广大市民踊跃参与。 图: 弱势群众渴盼法律援助。刘洪群 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