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几年我与东盟零关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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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1日04:3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在老挝万象召开的第八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期间,中国商务部部长薄熙来与东盟10国经贸部长分别代表各自政府签署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货物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机制协议》。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30日就此发表谈话说,这两个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入了实质性全面启动的阶段,对双边经贸关系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对
崇泉表示,两个协议的签署将为中国与东盟之间的贸易创造更加公平、透明、便利的外部环境,进一步推动双边经贸合作关系稳步快速发展。同时,只要双方秉着互相尊重、充分协商、友好合作的原则,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一定能实现互利互惠、共同繁荣的目标。 《争端解决机制协议》是规范中国与东盟双方在自由贸易区框架下处理有关贸易争端的法律文件,共包括18个条款。协议以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为基础,根据自由贸易区的特点,就适用争端的范围、磋商程序、调解或调停、仲裁庭的设立、职能、组成和程序、仲裁的执行、补偿和终止减让等问题做出了相应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