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传真——同性恋婚姻南非判应该承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2:10 北京娱乐信报 | ||||||||
据新华社电南非最高法院11月30日裁定,一对女同性恋的婚姻应该得到该国法律承认。 南非比勒陀利亚地区女性居民玛丽·富里和塞塞莉娅·邦莎斯2002年10月举行婚礼。但比勒陀利亚地区高等法院拒绝承认两人的“夫妻”关系,理由是普通法规定婚姻是男人与女人的结合。
最高法院11月30日宣布,法律有关婚姻的定义中应该加入两名性别相同者的结合。法官埃德温·卡梅伦认为,法律应该规定婚姻是“将所有其他人排除在生活之外的两人的结合”。 但最高法院决定将这一裁决暂缓两年,给予南非政府充裕时间修改相关法规。 舆论认为,最高法院这次作出利于同性恋者的裁定,意味着南非向同性婚姻合法化迈进了一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