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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有炸弹勒索百万 北京一“诈弹”犯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3:56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北京消息 昨天上午,易初莲花超市“诈弹”案的嫌犯杨陈华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今年9月12日上午,他和同伴一起到通州区易初莲花超市购物,这期间,杨陈华将超市货架上的一件白色外套和一双运动鞋穿在自己身上。在走出超市时,超市警报器响了起来。杨陈华的偷窃行为被发现。超市工作人员拿走被窃的价值110余元的商品后,扣下了杨陈华
身上仅有的150元钱和1部手机。

  当天上午11时许,杨在单位会计室拨打了110报警电话。他对警方说:“有人在易初莲花超市放了炸弹,索要100万元,否则20分钟后引爆炸弹。”并留了假名字和假电话号码。Y(徐寒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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