瘫痪女被法院准许出国自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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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8:24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11月30日,英国伦敦皇家第39法庭同意一名长期患有慢性疾病的女子远赴瑞士苏黎世自杀。同时,法庭还批准该女子的丈夫作为协助者,帮助她出国。 据报道,这个未被透露姓名的英国女子1997年患上一种难以治愈的慢性怪病。由于全身瘫痪,想以自杀结束自己痛苦的她无法一人出国自杀,于是便恳求法庭批准她自杀,并要求法庭同意派人作为协助者一起到苏黎世,在安乐死诊所中照顾她。
伦敦皇家第39法庭法官称,根据相关法律,该女子有权自己作决定,并且可以自由出国。法庭没有资格干涉她的权利和自由,也无法将该女子丈夫的行为视为犯罪行为。 作者:水文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