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内遏制城中村违法建筑 深圳介绍年度目标和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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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8:30 南方日报 | ||||||||
“代表巡粤”聚焦 本报讯(记者/江强)昨日,深圳市政府向全国人大代表视察组汇报了城中村改造情况:目前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共15个,正在实施改造的城中村项目共15项,同时正在抓紧完成城中村改造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预计在2005年4月份完成。
副市长闫小培向全国人大代表介绍了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年度目标,即从现在开始一年内必须实现:在建和新建的违法建筑有一栋拆一栋,使违法建筑的抢建势头得到根本遏制,全市不再出现新的违法建筑;插花地内的危险边坡和全市国有预留地、待建地、街道两旁绿化用地上的违法建筑全部清拆完毕;完成城中村改造的规划和工作计划,并迅速付诸实施,每个区都要有若干处正式动工,形成全局动起来的态势。为避免在改造中出现分散建设,杜绝改造单位“把肉吃了,留下骨头”式的零星插建,深圳提出坚持整体开发、合理控制强度、完善功能配套的原则。目前正在通过现状调查摸底、建立基础信息系统、开展专项调研和旧区改造比较研究等工作,抓紧完成城中村改造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该项工作预计在明年1月份完成纲要,4月底全部完成。争取在明年有选择的启动一批有代表性和有影响力的项目,为全市城中村改造起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 为吸取以往以职能部门为主单兵作战的教训,深圳决定城中村改造采取“市决策、区执行,市监管、区主管,市指导、区实施”的原则,把责、权同时下移,市里主要是统一领导、宏观把握、总体规划、制定政策,实施清拆、改造的主体下沉到各个区。市政府建设、城管、规划、国土房产等职能部门负责办理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的行政许可。目前,市、区两级城中村改造机构已相继成立,人员也基本到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