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认为 美国虾反倾销案对中国企业不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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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08:16 天津日报 | ||||||||
张毅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电(记者张毅)美国商务部日前公布了对中国虾反倾销案的终裁结果。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负责人2日说,这一终裁结果对中国企业是不公平的。中国对美出口虾产品之所以具有竞争力,是由于中国适宜的气候条件和较低的劳动力成本,进口虾产品也符合美国自身的利益。
11月30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对中国虾反倾销案的终裁结果,中国企业被认为低于公平价值对美出口涉案虾产品,倾销幅度为0.07%至112.81%,35家中国企业获得了55.23%的平均税率,其他中国企业被裁定112.81%的税率。 这位负责人说,一些中国企业反映,美方在调查中使用不合理的替代国价格,导致反倾销税率很高,致使企业无法正常对美出口。我们对此表示遗憾。希望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损害问题上能够做出客观、公正的最终裁决,给予中国企业公平待遇。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明年1月12日就该损害问题做出终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