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反战议员被诬陷收取萨达姆贿赂将媒体告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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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16:19 北京晚报 | ||||||||
英国高等法院昨天判定,英国《每日电讯报》去年4月有关反战议员乔治·加洛韦收受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贿赂的报道和评论缺乏事实依据,构成诽谤,并责令这家英国名报赔偿加洛韦名誉损失费15万英镑(合29万美元)。 大报挨罚
昨天上午9时50分,英国反战议员加洛韦在支持者们一片“乔治!乔治!”的呼声中步入高等法院。 最终,高等法庭裁定《每日电讯报》诽谤罪名成立。法官戴维·伊迪说,经过上月为期4天的审判,法庭“不得不要求《每日电讯报》对加洛韦先生作出赔偿”,并要求“为其恢复名誉”,同时向其支付15万英镑(合29万美元)的名誉损失费。 2003年4月,《每日电讯报》记者戴维·布莱尔在原伊拉克外交部找到一份由加洛韦签名的信件,此后《每日电讯报》针对加洛韦发表了一系列报道和评论,指责其每年从萨达姆政权收取高达37万英镑(合66万美元)的巨额贿赂。 《每日电讯报》还说,加洛韦一直称其为伊拉克人民的利益而奋战,实则挪用联合国“石油换食品”计划款项,掠夺本应属于伊拉克人民的金钱。报道称,加洛韦成立慈善团体为伊拉克儿童筹款,实际上筹得的资金却进了自己的腰包。看到文章后,加洛韦立刻对《每日电讯报》提出指控,说报纸评论是“无耻和令人难以置信的诽谤”。 《每日电讯报》考虑上诉 判决作出后,《每日电讯报》总编尼尔·达比希雷和辩护律师詹姆斯·普赖斯均表示,将考虑提起上诉。达比希雷说:“我们对裁决非常失望,我们认为该裁决是对这个国家言论自由原则的迎头痛击。” 英国诽谤法规定,为公众利益服务的新闻界有自我判断能力,并受到法律保护。《每日电讯报》认为自己属于该法保护范畴,因为公布文件内容确实是为了公众利益。党琦(新华社专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