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法院开庭审理毒酒案 14人因饮毒酒身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00:47 南方都市报 | ||||||||
毒酒案大事记 ●5月11日 当晚9时52分,白云区公安分局接报,称钟落潭有1人中毒,疑因饮用有毒白酒。两个半小时内,民警在钟落潭一偏僻出租屋查获一个贩毒酒窝点,当场抓获5名嫌疑人。5小时
●5月12日 白云区政府召开紧急会议,要求公安机关立即开展侦查工作,查清散装有毒白酒的流向,并进行收缴。 当天,钟落潭镇750公斤可疑毒酒被收缴。 ●5月13日 白云区确认有4人因饮用有毒白酒身亡。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林树森要求彻查有毒散装白酒流向,保护人民群众安全。 市长张广宁赶赴白云区太和镇,主持召开现场会议,检查市委、市政府紧急会议落实情况。 ●5月14日 白云区政府向省打假办报告时表示,5月11日至13日晚6时整,白云区饮用有毒散装米酒的两宗案件中,共有8人死亡。 记者当天获悉,此次事件引起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游宁丰副省长作了三次批示,要求研究如何整治散装白酒市场,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5月16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抵穗。 ●5月20日 广州市公安局宣布:“5·11”甲醇中毒案件告破,涉案的23名犯罪嫌疑人中,已有19人被刑事拘留,其中制造和销售毒酒的6名主犯全部归案,销售毒酒的窝点和渠道基本被捣毁。流入市场的最后200公斤已勾兑白酒,也已查明流向。 ●8月13日 省卫生厅通报了广东上半年重大食物中毒情况。通报说,今年5月广州白云区发生的毒酒事件,共造成了46人中毒、9人死亡。 庭审爆出毒酒致死14人致伤39人 15名被告人出庭受审,14名受害人及家属索赔300万,庭审将持续三天 本报讯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开庭审理“5·11”毒酒案。检察机关分别以销售有毒食品罪、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指控程才明等15名犯罪嫌疑人用甲醇、酒精勾兑白酒致14人饮酒死亡、39人受伤。如果指控被法院认定,其中5名主犯最高可能面对死刑判决。14名受害者的家人和受伤人员已对嫌疑人提出高达300万元的民事赔偿。 两公司执照被吊销退出审理 这15名被告人年龄最大的65岁,最小的仅18岁左右,他们大多数来自广东广宁县和广西灌阳县,其中有散装白酒生产者、销售者,也有工业酒精和食用酒精的经销人。开庭前,与这15人一同被起诉的还有广州市巨禾化工有限公司(下称巨禾公司)和广州市晋业化工物资有限公司(下称晋业公司),但是由于这两家公司目前已经被广州市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广州中院当庭裁定终止对这两家公司的审理。两家公司的代表人当庭走下法院的被告席。 另外,随同检察院的公诉,14名死者家属和受伤人员也提起了共计300万元左右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考虑到庭审效率问题,这次审理的只包括该案的刑事部分,附带民事部分日后再审。据了解,此次庭审将持续3天时间。 15人分别构成两宗罪 检察机关认为:程才明和程世豪、莫海荣作为巨禾公司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明知工业酒精是一种工业原料而非食用酒精,却为牟取非法利益,将工业酒精冒充食用酒精转卖给他人,致人死亡并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都构成销售有毒食品罪。 晋业公司的直接主管人员易新灵销售存在质量问题和没有检验合格证的食用酒精,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构成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易祖启、易辉发、易耀学、郑光月在未办理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酒类生产、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设立地下酿酒作坊,置消费者生命健康于不顾,分别伙同易祖吉、郑爱娟、陈凤娇、黄发娇、郑荣能、熊小娇、罗同乐酿制和出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散装白酒,致多人死伤,后果特别严重,都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检察机关还认为,程才明、易祖启、易辉发、易耀学、郑光月在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都是主犯,程世豪等9人是从犯。 首犯女友刚产子暂未被起诉 昨天出庭受审的易祖启、易祖吉、易辉发、易耀学都是酿造白酒的家庭式小作坊老板,都来自广西灌阳县,与他们同堂受审的还有四人的妻子,其中易祖吉是易祖启的大哥,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郑光月则是易祖启的妻舅。 该案对第一被告程才明的影响则更耐人寻味:今年26岁的程才明是广东省广宁县人,2000年7月因诈骗罪被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判处4年有期徒刑,2002年8月被假释,今年2月20日才刑满释放。 据了解,今年1月,程才明伙同女友莫笑颜(另案处理)注册成立了巨禾化工有限公司,程才明担任法定代表人,在没有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从事工业酒精、食用酒精等化学品经营,还雇请了他的堂弟程世豪为员工,莫笑颜考虑到当时读高二的弟弟莫海荣身边有很多肝炎病人朋友,她怕弟弟被传染上,就动员弟弟休学一年来她和程才明的巨禾公司帮忙。 就在身怀六甲的莫笑颜准备和程才明成婚的时候,毒酒案发,程才明和莫笑颜也双双被捕。开庭前夕,莫笑颜生下一个女婴。她和程才明婚事暂时搁浅不说,还把弟弟莫海荣一并牵连进去--作为巨禾公司的直接责任人员,莫海荣涉嫌销售有毒食品罪昨天和程才明等人同堂受审。莫笑颜则因刚诞下孩子,暂未被起诉。 应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那句话,把这15个人送上被告席的,总共才3万多元钱--经查实,该案生产、销售的毒酒和假酒精共计价值3万多元。 昨天上午,该案中不少受害人及其家属早早地从白云区竹料、钟落潭等镇动身前往广州市中院旁听毒酒案庭审。家属们希望能够得到巨额赔偿,用以维持早已支离破碎的家。 头号被告人:不知工业乙醇不能做酒 昨天上午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第一个接受询问的是本案第一被告人程才明。他表示对指控有意见,理由是他销售的不是有毒食品。 在法庭上,程才明不无委屈地说,他确实把工业乙醇冒充食用酒精卖给晋业公司等客户,但是工业乙醇能不能做食用酒,他并不知道,因为他做化工行业还不到一年。 头号被告人:只想赚差价 公诉人(以下简称“公”):你为什么用工业乙醇冒充食用酒精卖给客户? 程才明(以下简称“程”):我为了赚取其中的差价,每吨工业乙醇比食用酒精便宜四五百块。 程才明交代,今年5月2日,他第二次亲自去广州市卡莲达(南茂)化工有限公司仓库(以下简称卡莲达公司)提货,当时酒精桶上有标签,程才明叫搬运工把标签撕掉。 公:为什么要搬运工撕掉标签? 程:一是不想让客户知道进货的渠道;二是为了以工业酒精冒充食用酒精赚取差价。 公:标签上写的是什么? 程:标签上写有厂家电话,要是客户知道进货渠道就在广州,就会越过我这个中间环节。 公:标签上有没有“工业酒精、勿食用”的字样? 程:我没注意。 公:当晋业公司的人来你所在的巨禾公司提货时,你给莫海荣打电话说了什么? 程:我叫他别说明,怕负责接待的莫海荣说漏嘴,把我用工业酒精冒充食用酒精的事说出去,还告诉他要是酒精桶上有标签,就把标签撕掉。 进货商:发现问题酒精只要求降价 公:你用工业酒精冒充食用酒精卖给客户,他们就没有反馈吗? 程:有。我卖给晋业公司后不久,对方打电话过来问我,你的酒精怎么搞的,只有88度(食用酒精95度)? 公:对方有没有要求退、换货? 程:没有,他们只是要求我把价格再压低一些,说是酒精度数低了,客户成本高了。 公:当时客户有没有告诉你买酒精是用来造酒? 程:闲聊时他们说起过。 公:你是化工人员,知不知道你销售的工业酒精是有毒物质? 程:不知。工业乙醇不是国家颁布的有毒物质。 程才明的律师问他:你知不知道工业酒精冒充食用酒精有何后果? 程:即便用工业酒精做酒,也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因为工业酒精是没有毒的。 在法庭上,程才明坚持说工业酒精没有毒,可事后查明,他从卡莲达公司进的工业酒精就是甲醇和酒精的混合物,也就是说,卡莲达公司卖给程才明的工业酒精是有毒的假工业酒精。据知情人士透漏,因为卡莲达公司坦承自己的确是制造假工业酒精,但并不知道程才明买工业酒精是要冒充食用酒精出售,因此该公司负责人不构成生产有毒食品罪,昨天没有出庭受审,是否另案起诉目前还不清楚。 销售公司:不知是工业酒精冒充 这些度数远远不够的假工业酒精冒充食用酒精销售到晋业公司后,难道就没有露出马脚? 晋业公司的负责人易新灵在法庭上称,当时有客户反馈说他们从程才明处买的酒精度数才88度左右,比正常的食用酒精(95度)低,当时他还以为酒精容易挥发,是储存过程中桶密封性不好酒精挥发导致度数下降,加之几个作坊老板也没提出退货,只要求降价,于是他以每吨压低200元的价格把这些假工业酒精卖给了易祖启等作坊老板。 公:客户有没有告诉你,买酒精用来做什么? 易新灵:告诉我用来做酒。 公:凭你做贸易的经验,能不能判断酒精有没有毒? 易新灵:能判断,毒酒精的桶上面有标志。 公:你从程才明处买的酒精上有标志吗? 易新灵:没有,标签撕掉了。我没有要求程给我酒精的质量报告或者合格证等,因为一般只要客户不要酒精的合格证,我也不向供货方索要。 公:你从程才明公司买的酒精上既没有标签,也没有合格证,怎么保证酒精的质量合格? 易新灵:我和程才明做过多年生意,相信他不会骗我。 作坊老板:加酒精可提高酒产量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其用酒精勾兑白酒出售的事实,易祖启等几名小作坊老板基本没有意见。为什么用酒精勾兑白酒出售?易辉发回答得很干脆:“酿酒时加入酒精,(酒的)产量和度数都提高了。” 公:知不知道购买的是工业酒精? 几个小作坊老板说不知道,他们还说,虽然发现酒精的度数比较低,不太正常,但是他们只要求供货方降价成交,并没有要求退、换货。 工业酒精转卖三次成白酒 由于案件的被告人众多,广州市检察院的3份起诉书长达24页、近2万字。通过这3份起诉书,记者了解到上述15人所操控的勾兑白酒生产链。 【源头】 四个家庭作坊偷酿白酒 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的毒酒来自白云区、天河区4个家庭作坊式的地下酿酒作坊,这4个酿酒作坊均由广西灌阳县人在一些出租屋内非法所开,一个作坊一般由2-3个人运作。多是丈夫在家里酿酒,妻子拿出去销售。 据检察机关指控,这些作坊均分工明确:由易祖启、易祖吉、郑光月、郑荣能等负责酿酒,易祖启、易辉发、易耀学等人负责送货,陈凤娇、郑爱娟、熊小娇等几位女子负责在白云区钟落谭镇、太和镇,天河区东圃、车陂附近等地方叫卖。事后经查,4个非法设立的地下酿酒作坊均没有办理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及酒类生产、销售许可证。 今年2-3月间,由于酿酒的主要原料大米价格上涨,酿酒成本提高,白云区3个酿酒作坊的负责人易祖启、易辉发、易耀学,就商量着用食用酒精勾兑白酒出售。后来,在天河区开酿酒作坊的郑光月(易祖启妻舅)也决定与易祖启等人一起购买食用酒精酿酒出售。 【发端】 以劣质大米作原料 3月10日上午,易祖启等人相约一起到一德路购买食用酒精。在向多家化工商店了解了食用酒精的报价后,最后认为晋业公司的食用酒精的报价较低,因此决定向其购买。其间,他们并与晋业公司的易新灵洽谈了购买食用酒精的有关事项,并明确告诉易新灵他们要买的是食用酒精,同时也承认买这些酒精是用来酿制白酒的。易祖启等3人在留下联系电话和押金后便离开。 当天下午,易新灵就指使下属何良藩到广州市先导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公司)买了5桶食用酒精(每桶净重165公斤),然后以每吨4250元的价格转卖给易祖启等人。 同时,易祖启、易辉发、易耀学、郑光月4人为了节约成本,提高利润,购买了大量的劣质大米作原料。然后将大米蒸煮、冷却、发酵再倒入上述酒精一起酿制,最后生产出散装白酒。然后,再勾兑成30、40、50、60度不同的散装白酒,并以每斤0.8元-3元不等的价格出售。 【加码】 以工业酒精冒充食用酒精 据指控,易新灵的晋业公司只不过是个中间商而已。易新灵所在的晋业公司卖给易祖启等酿酒作坊的酒精来源于巨禾公司和先导公司。而巨禾公司的老板程才明也不生产酒精,巨禾公司的酒精也是从广州市卡莲达(南茂)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莲达公司)以及一个叫李立春(另案处理)的人那里购买的。 在这两道转让的过程中,程才明在其中“玩了一个把戏”,事后证明,这个把戏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今年3月24日,因为易祖启等人再次要货。易新灵便打电话给程才明,要求从他那儿买5桶食用酒精。在得到答复后,易新灵再次叫何良藩开车到巨禾公司仓库提货。这期间,程才明很清楚自己的仓库里并没有食用酒精,但他吩咐他的下属(也是他的堂弟)程世豪把桶上“工业乙醇(即酒精),勿食用”的标签撕下来,以此来冒充食用酒精让何良藩提货。 而易新灵在得到这批工业酒精后,并没有向程才明索要检验合格证,也没有进行任何的检测,便将它转卖给了易祖启等人。收到货时,经过测试,易祖启等人已经知道了这批“食用酒精”的酒精度只有86度,没有达到食用酒精95度的标准,但他们并不要求退、换货,而是要求易新灵降价成交。就这样,5桶工业酒精被勾兑成白酒出售了。 【升级】 甲醇酒精混合液勾兑白酒 今年4月下旬,易祖启等4人开始觉得易新灵所提供的食用酒精价格一直在上扬,为降低成本,易祖启、易耀学决定另找食用酒精的进货源。经对比多方的价格后,他们决定从广州市东达诚化工有限公司老板何志献(另案处理)那里进6桶酒精。可是,令他们没想到的是,何志献随后也是从程才明的巨禾公司提的工业酒精。这6桶酒精的酒精度只有88度左右,而没有达到食用酒精95度的标准。这次的结果仍然是不退货,同样是降价后成交。 由于何志献的“食用酒精”也不达标,5月2日,易祖启等人再次找到易新灵,要买进5桶食用酒精。在得到易新灵转来的进货要求,这次程才明亲自到卡莲达公司仓库买了5桶工业酒精,然后撕下桶上“工业乙醇,勿食用”的标签,冒充食用酒精卖给被告人易新灵。事后经鉴定,这一批“酒精”就连工业酒精也够不上,而是卡莲达公司用甲醇和食用酒精混合而成的甲醇酒精混合液,它不是工业酒精,更不是食用酒精!一个礼拜以后,易祖启等人通过同一途径,再次买了10桶甲醇酒精混合液。 【鉴定】 “食用酒精”甲醇含量超80% 据了解,正是这两批甲醇酒精混合液勾兑成的白酒,导致了几天后白云区等地大批外来工伤亡的重大事件。 案发后,公安机关在易祖启、易辉发、易耀学等人生产、销售散装白酒的作坊和市场档口搜缴一大批可疑酒精和散装白酒,经广州市公安局鉴定,大部分可疑散装白酒和酒精中的甲醇含量远远超过国家相应标准。而其中用来勾兑白酒用的“食用酒精”,其甲醇含量有的超过了80%,乙醇18%!鉴定机构认为这些样品既不是食用酒精,也不是工业酒精,根本不能食用。 正是上述“酒精”勾兑的白酒导致了白云区等地数十人发生甲醇中毒的悲剧,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据检察机关的统计,由于喝了这些毒酒,今年5月份,先后有14人死亡,39人受伤(其中9人为重伤)。 销售有毒食品最高可处死刑 《刑法》第144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两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伤害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两倍以下罚金:该罪名如果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两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143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两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只能躲着孩子 悄悄流泪 死者家属希望能够得到适当赔偿维持家用 昨天上午,该案中不少受害人及其家属早早地从白云区竹料、钟落潭等镇动身前往广州市中院旁听毒酒案庭审。记者了解到,目前已经有伤者张依、霍汉宏以及死者家属等14人,提出共计300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民事索赔部分将另行开庭审理。 说起丈夫身亡后的日子,伤心的死者家属悲戚如昨,她们泪述半年来辛酸的同时,希望能够得到巨额赔偿,用以维系早已支离破碎的家。 女婿惨死老太常泪流 昨天上午,在当地群众的指引下,记者来到白云区竹料镇红旗村。 “我女婿死得实在太冤了,谁能想到,喝点白酒竟然丢了一条命。这些造假作恶的人,真该下地狱啊。”离吴家不远的一座小房子门前,两名孩童正欢快地在沙堆上玩耍,吴炳松81岁的岳母回想起伤心往事就泪流满面。 老太哽咽着说,5月13日上午,女儿谢玉西早早起床,做好点心叫女婿回来品尝,可刚打开门就看见女婿光着上身蜷缩在床边地面上,一动不动,女儿慌了,赶紧探探女婿的鼻孔,却发觉已经没气了。 “他们一家人本就是靠种田为生,两个女儿都嫁出去了,现在少了一个当家的,单靠儿子在地里苦干,日子过得真是凄惨哪。听说法院要审案了,苦日子也总该有个尽头了吧。”老太对公正的判决结果充满了期待和希望。 独担重任种地又打工 昨天上午11时,竹料镇上,毒酒案中的另一名死者萧守成的妻子梁丽香锁好门,正准备前往广州。开庭审理毒酒案,对她和所有死者家属都是一个好消息,一个多星期前收到法院通知后,哀伤的神经甚至有些振奋。 丈夫萧守成是5月11日中午喝下毒酒的。5月13日中午,噩梦发生了,躺在床上的丈夫再也没有醒过来。 “这半年都不知道是怎么过的,眼泪只能背着孩子悄悄地流,他们还小,都在读书,我不能影响他们。”阳光透过房顶破漏的瓦片倾泻在沾着灰尘的木桌上,梁丽香神色惨然地述说着自己半年来的辛酸:丈夫去世后,梁丽香担起了当家的重任,每天都要起早摸黑,一边得出外打工,一边还得下地干活,每个月就靠务工务农得来的400元维持生计,生活实在过得捉襟见肘。 渴望赔偿维系生计 生活上的贫困并没能击倒这名来自农村的妇女,经历了身体和精神双重折磨的梁丽香始终期待着一个公正的判决,她深深地相信,“法律会还我死去的丈夫一个公道”。 由于喝毒酒死亡的都是维持家庭经济的主力,对于家属来说,除了要求造假者得到应有的惩罚外,还渴望得到一笔巨额的赔偿款,用以维持半年前早已支离破碎的家。 梁丽香对此的要求是10万元,她觉得,对于一个旺盛的生命,对于失去了丈夫的妻子,对于没有了父亲的孩子,这并不算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