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高院放行同性婚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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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06:0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加拿大最高法院9日作出裁决,认为同性婚姻符合宪法。此举等于允许加拿大联邦政府在为全国范围内同性婚姻合法化铺平道路。如果议会通过同性婚姻法,加拿大将成为世界上第三个允许同性婚姻的国家。 在裁决中,加拿大最高法院认为,婚姻的合法含义应该随时间的推移和民意的变化而变化。“数个世纪前,人们早就知道婚姻只适用异性伴侣。如今,加拿大已经有6个省同意同
但是,加最高法院同时补充说,不能强迫神职人员违背自己的宗教信仰为同性伴侣主持婚礼。最高法院作出裁决后,加拿大总理保罗·马丁发表讲话说,应该在全国范围内允许同性婚姻。他还表示,政府将在圣诞节后起草一份有关同性婚姻的法案。(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