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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制定指导性专业目录 规范专业设置培养高职专才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08:45 南方日报

  北京消息 教育部日前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这是我国第一个全面系统的专科层次专业目录。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昨日说,2005年起,高职高专院校将按照《目录》招生。高职高专教育的专业设置混乱,以及人才定位、教学管理、招生就业等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等问题,都将得到改变。

  为引导高职高专教育健康发展,扩大高教办学自主权,教育部日前制定《目录》,并
于10月印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目录》的专业划分,以职业岗位群或行业为主,兼顾学科分类,并照顾与本科目录的衔接,分设19个大类,下设78个二级类,共532种专业,与本科13个学科门类对照,除哲学、理学和历史学等三大类未涉及外,其余均有涉及。

  《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也与《目录》同时出台。吴启迪说,《目录》将根据院校特点和社会人才需求变化适度调整,每两年滚动更新一次。学校可在核定的专业类内自主调整和设置专业,但对医药卫生类和公安类中较为特殊的专业,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 新华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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