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有望成为第三个允许同性婚姻的国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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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09:34 东方网 | |||||||||
在裁决中,加拿大最高法院认为,婚姻的合法含义应该随时间的推移和民意的变化而变化。 “数个世纪前,人们早就知道婚姻只适用异性伴侣。如今,加拿大已经有6个省同意同性婚姻,欧洲也有两个国家(比利时和荷兰)允许同性夫妻存在,因此,人们也应该懂得婚姻同样适用于同性伴侣,”最高法院的裁决书中写道。
但是,最高法院同时补充说,不能强迫神职人员违背自己的宗教信仰为同性伴侣主持婚礼。 最高法院作出裁决后,加拿大总理保罗·马丁发表讲话说,应该在全国范围内允许同性婚姻。 几家欢乐几家愁 加拿大最高法院对同性婚姻亮起绿灯,持两派对立观点的民间争论也进入“白热化”阶段。 “这是加拿大人价值的胜利,”来自“加拿大人平等婚姻”组织的亚力克斯·芒特为法院的裁决欢呼雀跃。 牧师戈登·扬却表示对最高法院的裁决感到失望。“今天对我们国家来说是个悲哀的日子,我们认为,改变婚姻的含义就是改变上帝赐给我们的神圣的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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