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京签署修改俄罗斯地区领导人选举办法的法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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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2日23:09 新华网 | ||||||||
新华网莫斯科12月12日电 (记者董龙江)俄罗斯总统新闻局12日宣布,普京总统已签署关于修改俄地区领导人选举办法的法律。 新的选举办法规定,俄89个联邦主体的行政领导人不再由地区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而是由俄总统提名,地区议会选举通过产生。总统将在地区领导人任期届满35天前提出下届领导人候选人,地区议会应在14天内就候选人进行选举。
根据新的选举办法,如果地区议会连续两次否决总统的提名,总统可在一个月内与地区议会进行磋商,然后决定是第三次提出候选人,还是解散地区议会并任命地区临时领导人。如果地区议会第三次仍然否决总统提出的候选人,总统有权立即解散地区议会并任命地区临时领导人。 关于修改地区领导人选举办法的法案由俄国家杜马(议会下院)于本月3日三读最后通过,并移交联邦委员会(议会上院)于8日审议通过。经普京总统签署后,该法律已正式生效。 今年9月初,俄北奥塞梯共和国别斯兰市第一学校发生人质事件后,普京提出了一系列旨在巩固国家统一、加强国家安全体制的措施。修改地区领导人选举办法是其中的一个步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