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驻法国使馆在欧洲首设警务联络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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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8:55 北京日报 | ||||||||
本报巴黎12月12日电(记者朱贺谢皓)今天,中国驻法国大使馆警务联络处及警务工作正式启动。在我驻欧洲国家使馆中设立警务联络处,驻法大使馆是第一家。 据赵进军大使介绍,根据中法两国政府间协议,中法在各自驻对方大使馆中设立警务联络处,是为了加强双方在警务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联络处的主要任务是预防和打击跨国犯罪,维护中国公民和机构在法国的合法权益,其中也包括配合法国警方共同打击华人社会的
赵大使希望广大侨胞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同时增强自我防范意识,遇事除向法国警方报告外,也可与使馆警务处联系,重视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 据了解,警务参赞系由中国公安部派出,身份属外交官,工作的重点主要是与驻在国的警务系统进行沟通联络,不能直接参与驻在国办案。我国向驻外大使馆派遣警务联络官始于上世纪90年代,最先是在我驻美大使馆设立禁毒联络官,我国至今已向驻美国、加拿大、法国、日本、土耳其及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等11个国家的大使馆派遣了警务联络官。 网络编辑:陈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