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将依据本国法律处理尤科斯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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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12:55 北京日报 | ||||||||
据新华社莫斯科12月17日电(记者宋世益)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17日在莫斯科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说,俄政府将依据俄本国法律处理尤科斯石油公司案件。 美国得克萨斯州休斯敦破产法院15日晚间就尤科斯石油公司提出的破产保护申请作出裁决,要求在10个工作日之内禁止对尤科斯公司的资产采取任何行动,其中包括禁止于19日对尤科斯最大子公司尤甘斯克石油天然气公司的股票进行拍卖。
拉夫罗夫就此发表评论说,俄领导人不止一次表示,尤科斯案件将依据俄法律解决,但有人试图制造紧张局势,给俄投资环境制造麻烦。莫斯科仲裁法院发言人17日也表示,美国法院的判决只能吓唬为俄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提供贷款的西方公司,对俄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据悉,俄税务部门要求尤科斯石油公司偿还的税款已达275.4亿美元,该公司目前已偿还40亿美元。根据俄司法部门的裁决,12月19日将对尤科斯下属最大石油开采企业尤甘斯克石油天然气公司76.79%的股份进行公开拍卖。 据新华社华盛顿12月16日电(记者王振华)尽管俄罗斯尤科斯石油公司近日在美国申请破产保护,但是美国媒体认为,尤科斯公司想在美国寻求“避难”难度很大。 尤科斯公司15日向美国石油工业中心所在地得克萨斯州休斯敦破产法院提交了破产保护申请。美国《华尔街日报》16日报道说,由于该公司是一家外国公司,几乎所有资产和绝大多数债权人都不在美国,因此美国法院首先必须判定在法律上是否有权接受该公司的申请。先前,除少数在美国拥有相当数量资产的外国公司外,美国法院基本上没有对外国公司实施破产保护的先例。 网络编辑:康琪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