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特勒是“逃税大王”(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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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9日03:33 重庆晨报 | ||||||||||
迪邦从慕尼黑市的一份档案中发现了希特勒当年的税务记录。“希特勒应当纳税却没有交,就这样,”迪邦说,“1925年至1932年间,他在个人所得税问题上不断挑战税务部门,就跟普通人一样。1933年执掌大权后,他就再也没有交过税。” 逃税“高招” 希特勒在1933年出版其臭名昭著的《我的奋斗》一书,这本书向人们阐述了希特勒种族主义教义及其企图吞并原苏联广袤国土的野心。迪邦发现,《我的奋斗》为希特勒赚得123.2万马克,根据当时的法规,希特勒应当为此交纳60万马克的个人所得税,但他却逃掉了部分税款。 “这123.2万马克在1933年是一个天文数字,”迪邦说,“如果考虑到当时教师年收入只有4800马克,你就会知道这是一大笔钱。即使在1933年担任总理后,希特勒的年收入也只有4.4万马克。他当时告诉税务部门,他已经把收入捐献给了一个救助寡妇的慈善机构,但事实上他并没有这么做。” 为了逃税,希特勒想了许多“高招”,其中一些招数至今还在德国被广为流传。为了降低纳税的收入基数,希特勒在1925年试图将其崭新的梅塞德斯-奔驰轿车从私车“变”成公车,他还曾告诉收税人,那部车只是“达到目的地的一种工具”;希特勒后来还从他的收入中扣除了桌子、书架、差旅费、司机以及私人秘书的工资等费用。 以权谋私 希特勒在1933年执掌大权以后,他与慕尼黑税务局之间的问题随即烟消云散。声名狼藉的授权法不仅赋予了希特勒独断专行的大权,还帮助他永远地赢得了“慕尼黑税务局之战”。慕尼黑税务局先是宣布免除希特勒在1934年应缴纳的收入税;1935年,这家税务局又决定一笔勾销希特勒以前所欠的税款。 就在希特勒税款被免掉后的一个月,时任慕尼黑税务局局长的路德维希·米尔就荣升为德国税务总管,其薪水也提升了41%。张妍妍(新华社供本报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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