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宣布法院不得参与拆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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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9日08:24 南方日报 | ||||||||
北京消息 据《人民日报》报道,各级人民法院要依法制止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城市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违法行为,法院不得以任何借口参与拆迁,原则上不先予执行。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17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强调的。 针对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仍比较突出的情况,曹建明要求人民法院在相关案件的审理中,要加强对农民工的诉讼指导,依法解决工程建设和工商企业中侵害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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