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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为禁止性侵害犯重蹈覆辙 出狱后仍要带电子手镯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9日13:23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据中新社12月18日电法国众院星期四通过了给那些性侵害惯犯戴电子手镯的议案,使当局可以在这些人离开监狱后继续追踪他们。

  据早报网消息,这种电子手镯自1997年起获准在法国使用,作为一种替代监禁方式和解决囚犯过多监狱过少问题的手段之一。不过有关议案的目的是追踪那些在监外服刑的人,估计议案也会顺利地在参院通过。

  这种戴在手腕或脚踝上的电子手镯,将根据特别法庭的决定强制给那些已经在监狱服刑五至十年的性侵害罪犯戴上,然后通过全球定位系统追踪他们的活动。

  反对这项议案的法国律师公会说:“这等于剥夺了那些人忘记过去的权利。”

  支持这种做法的司法部长佩尔邦认为,法国有义务使用这种保护无辜者不受性侵犯的做法。他说:“如果能够保护更多人不受侵害,我们有义务这样做。”目前还没有确定议案提交给参院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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