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美国法律审老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07:22 齐鲁晚报 | ||||||||
新华社专电尽管沦为美军的阶下囚,但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并未放弃希望。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19日披露,萨达姆律师团成员准备要求依照美国法律审判萨达姆,以确保他受到公正对待。 《星期日泰晤士报》19日证实,萨达姆律师团成员、英国著名人权律师克莱夫·斯塔福德-史密斯撰写了题为《代表“胜利者的公道”的特别法庭——整个程序固有的非法性和偏
按照辩护状的说法,审判萨达姆应主要依据美国法律,因为审判实际上是应美国人的要求进行。而且,由于伊拉克临时政府和美国政府曾公开要求判处萨达姆有罪并将其处死,以使得伊拉克战争“合法化”,因此萨达姆将很难得到公正的审判。 温尼特认为,建议由美国法庭审判萨达姆是为保证他能得到与其他美国被告一样的基本法律权利,例如与律师会面,法官和陪审团保持独立等。 斯塔福德-史密斯在辩护状中说:“我们希望通过尽可能多的方式接近这一目标,以显示美国在背后操纵了整个审判过程。这将证明,审判过程缺乏合法性,而且存在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