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要求依美国法律审判萨达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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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09:20 北京日报 | ||||||||
尽管沦为美军的阶下囚,但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并未放弃希望。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19日披露,萨达姆律师团成员准备要求依照美国法律审判萨达姆,以确保他受到公正对待。 要求美国法庭审
《星期日泰晤士报》19日证实,萨达姆律师团成员、英国著名人权律师克莱夫·斯塔福德-史密斯撰写了题为《代表“胜利者的公道”的特别法庭———整个程序固有的非法性和偏见》的辩护状。他在这份长达50页的辩护状中建议,审判萨达姆的工作应当移交给美国法庭。按照辩护状的说法,审判萨达姆应主要依据美国法律,因为审判实际上是应美国人的要求进行。而且,由于伊拉克临时政府和美国政府曾公开要求判处萨达姆有罪并将其处死,以使得伊拉克战争“合法化”,因此萨达姆将很难得到公正的审判。 温尼特认为,建议由美国法庭审判萨达姆是为保证他能得到与其他美国被告一样的基本法律权利,例如与律师会面,法官和陪审团保持独立等。 审判人员已内定?辩护状指出,伊拉克特别法庭的法官和陪审团成员可能已经事先“内定”,因此只有那些敌视前政权的法官才能入选。 伊拉克临时政府总理伊亚德·阿拉维14日宣布,将从本周开始审判包括萨达姆在内的12名伊前政权高官。作为其中最重要的人物,萨达姆将最后一个登场。分析人士认为,冗长的诉讼程序可能会使对萨达姆的审判持续数年时间。 剥夺民权不合法 萨达姆被禁止与律师会面和缺少足够证据都使审判程序显得难以令人信服。自去年12月13日被捕以来,萨达姆仅在上星期与一名律师见了面。 斯塔福德-史密斯在辩护状中说:“从法律角度看,因为美国单独控制着萨达姆,所以美国必须保证他有辩护律师。否则,美国就是剥夺了他的民事权利。”史先振 (新华社供本报特稿) 网络编辑:赵志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