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达姆律师团对策 “证明美国操纵审判”(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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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10:59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星期日泰晤士报》12月19日证实,萨达姆律师团成员、英国著名人权律师斯塔福德·史密斯撰写了题为《代表“胜利者的公道”的特别法庭——整个程序固有的非法性和偏见》的辩护状。他在这份长达50页的辩护状中建议,审判萨达姆的工作应当移交给美国法庭。 按照辩护状的说法,审判萨达姆应主要依据美国法律,因为审判实际上是应美国人的要求进行。而且,由于伊拉克临时政府和美国政府曾公开要求判处萨达姆有罪并将其处死,以使得伊拉克战争“合法化”,因此萨达姆将很难得到公正的审判。 斯塔福德·史密斯在辩护状中说:“我们希望通过尽可能多的方式显示美国在背后操纵了整个审判过程。这将证明,审判过程缺乏合法性,而且存在偏见。”辩护状指出,伊拉克特别法庭的法官和陪审团成员可能已经事先“内定”,因此只有那些敌视前政权的法官才能入选。“伊拉克的审判程序由美国以及美国任命的临时政府官员制定。因此,审判过程将操纵在特权阶层手中,并且秘密进行。”辩护状说。萨达姆被禁止与律师会面和缺少足够证据都使审判程序显得难以令人信服。自去年12月13日被捕以来,萨达姆仅在上星期与一名律师见了面。斯塔福德·史密斯在辩护状中说:“从法律角度看,因为美国单独控制着萨达姆,所以美国必须保证他有辩护律师。否则,美国就是剥夺了他的民事权利。”(新华社供本报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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