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要向东南亚出口退役护卫舰打击海上恐怖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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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14:47 人民网 | ||||||||
人民网北京2004年12月23日电 日本政府21日作出决定,今后将积极研究具体方针向东南亚各国出口退役护卫舰以帮助该地区国家打击海上恐怖活动和海盗。这一决定不受武器出口三原则的限制。 将要出口的退役护卫舰为日本海上自卫队专门用于沿岸海域警备的小型护卫舰,排水量约1000~2000吨。同时海上保安厅的巡逻船也有可能成为出口的对象。在实际交货时,
装备大炮和机枪的舰艇属于武器出口三原则的管制对象,历来都不能出口。但是12月10日,日本通过新《防卫计划大纲》后内阁官房长官表示,如果是用于反恐怖或者打击海盗的话,可以具体问题具体研究。 日本政府认为:“为打击海盗而出口退役护卫舰不会助长国际纷争和引发军备竞赛。” 日本政府决定于2005年1月向新加坡和马来西亚表明这一立场,并在听取上述两国意见后进行具体协商。 在新《防卫计划大纲》出台前,日本执政党就曾提议对退役舰艇的出口全面解禁。(尤文虎) 相关专题:关注日本军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