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贩黄首案 四人终审判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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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09:29 东南快报 | ||||||||||
为了共同的发财梦,4个河南小伙子在虚拟空间里制造了中国网络贩黄第一案。 记者昨天获悉,这起公安部督办的网上贩黄一号案已有了终审结果,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梁宏彬、李宇飞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判处于剑浩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判处陈栋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25岁的网站工程师梁宏彬与李宇飞于2004年5月间,合谋建立网站牟利。后二人共同租用北京某公司的一台服务器,建立短信注册收费联盟。 在与于剑浩协商后,将于剑浩注册的、由陈栋放置了20余部淫秽影片的某网站放在该服务器上,利用互联网进行传播。截至7月12日,该网站上淫秽影片的点击量达到1.6万余人次,非法所得人民币16000余元。(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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