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洋海啸灾难赔付再度体现南北巨大差异(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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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15:1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席卷印度洋沿岸国家的海啸已经吞噬了10多万人性命。面对如此惨绝人寰的自然灾害,保险公司也许是可以为死难者家属和劫后余生者带来一点慰藉的机构,但路透社30日报道指出,灾后赔付将再度体现南北差异。 来自亚洲不发达地区的遇难者上有保险的寥寥无几,这就意味着他们的亲属将从保险公司那里一无所获;反观那些遇难的欧洲游客,即使尸体没有办法找到,他们家属得到的保险赔付也将分文不差。 根据世界最大的再保险集团———慕尼黑再保险集团的计算,这次灾难共造成了136亿多美元的损失。但是由于受灾地区常驻居民的投保范围太小,来自世界各地的保险公司对此只需承担其中很小的一部分赔付。 “很多死难者来自社会的贫困阶层,他们几乎都没有上保险,”印度国家主要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的发言人文卡特施瓦兰说,“有的家庭整个被冲走,也就没有人来进行索赔了。” 印度官员估计,该国可能有超过1.2万人在海啸中丧生,但在这个有着10多亿人口的大国里,只有十分之一的人上有人寿保险。而在斯里兰卡,死亡人数可能会超过3万,但其国民上有保险的比率较印度更低。斯里兰卡的人寿保险费用只占其经济总产出的0.5%,相比之下印度为2.6%,而发达国家则为5%。 而在这次灾难中丧生的欧洲公民,即使是“死不见尸”,他们的亲属和受益人仍能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德国内政部29日说,依照德国法律,在自然灾害中一个人失踪12个月即被认定为死亡。但在一次海难后,这一期限被缩短为6个月。在26名德国人已被证实死亡,另有1000人失踪的情况下,德国最大的保险公司———安联人寿保险股份公司称其会以特殊程序应对特殊情况。 另外,20名希腊游客仍下落不明,而希腊政府认定自然灾害中失踪人员死亡的时间期限是12个月,俄罗斯和爱沙尼亚则为6个月。(张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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