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囚违反国际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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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2日11:4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据新华社今日上午供本报专电美国司法部最近公布的一份备忘录重新定义了酷刑的含义和范围,并指出酷刑既违反美国法律,也违反了国际法,这一新司法解释的出台将使得涉嫌虐俘的美军可能面临更严厉的指控。 司法部曾一度缩小对酷刑的定义范围,因此在实际上为使用酷刑提供了更大方便。此前司法部备忘录认为,适度和短暂的痛苦并不一定构成酷刑。它对酷刑的定义是:“在激烈
在新的司法解释中,酷刑享有更为宽泛的定义,只要是身体遭受的痛苦(短暂、温和的痛苦除外),即使不是严重的身体伤害,也应当被视为酷刑。此外,这份备忘录还清晰地指出,美军审讯人员不能以保障国家安全为由为对俘虏采取酷刑“开脱”。而且,审讯人员也不能以此种行为为正当:事先告知俘虏,如果合作就不予施刑,然后再对俘虏施以刑罚。 据悉,新司法解释公布后,美国政府仍坚持认为美军一直遵守《日内瓦公约》的要求,禁止对在押人员用刑,囚犯一直受到人道待遇。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