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打击洗钱犯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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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3日06:17 时代商报 | ||||||||
新华社1月1日电墨西哥财政部1日发布一份公报说,墨外汇兑换所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从当天起开始参与打击洗钱犯罪活动。这些金融机构有责任向有关部门汇报交易活动中发现的异常情况。 墨财政部2004年12月中旬颁布的新法规规定,凡在本国境内从事金融业务的兑换所、金融中介、信贷机构、储蓄保险业、证券市场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必须通过电子邮件和规定
按法律规定,在交易所和兑换所进行1万美元以上交易或一次邮汇总额超过3万美元者,必须出示完整的身份证明。新法规还进一步完善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储户的资料,以防储户可能进行的非法活动。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者,有关部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