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消费者 美反“间谍软件”法生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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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06:36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据新华社洛杉矶1月2日电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保护消费者反间谍软件法律》已于今年起正式生效,加州因此成为美国第一个针对“间谍软件”采取法律行动的州。 日益猖獗的“间谍软件”是一类恶意黑客软件的俗称,它能够通过网页或电子邮件传播到受害者的电脑中,搜集电脑使用者的个人信息。其中危害度较轻的软件,会搜集电脑使用者的上网习惯,并不时弹出广告网页;而危害严重的会搜集电脑使用者的个人隐私、登录
加州反“间谍软件”法规定,禁止安装能控制他人电脑、搜集个人信息的“间谍软件”;企业或网站必须声明它们是否会在用户的电脑中安装“间谍软件”;非法在他人电脑中安装“间谍软件”者可能被处以巨额罚款;受害的消费者有权向在自己电脑中安装“间谍软件”者索赔1000美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