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操作导致新生儿脑瘫 医院被判赔偿218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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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07:10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据新华社南宁1月4日电近日,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宜州市妇幼保健院被判赔偿原告卢某医疗费、后续治疗费218万多元。 2001年12月19日6时55分,孕妇韦某在被告宜州市妇幼保健院产房自然分娩出原告卢某,当时卢某情况良好。因分娩时羊水混浊,被告予卢某每天肌注两次青霉素,预防感染,每
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对卢某病残程度作出鉴定:脑性瘫痪,残疾程度为一级。广西医学会作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认为,医方(被告)存在违法违规事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