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展党员实行责任追究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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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09:26 南方日报 | ||||||||
杭州消息 浙江省从2005年开始实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今后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如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不实,有关部门将追究其责任。 据介绍,以往有的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为了让联系对象早些入党,在向党组织汇报时,刻意隐瞒联系对象的真实情况,甚至歪曲实际情况,影响党组织对其所联系对象的全面了解,同时也不利于联系对象自身的成长。
《浙江日报》报道说,浙江省委组织部近日出台的《浙江省2005-2010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通过“责任追究制”将为上述行为套上“紧箍咒”。 新华社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