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暂住证制度涉嫌违法 与国家统一立法冲突,应该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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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6日08:49 南方日报 | ||||||||
北京消息 据《新京报》报道,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许章润前天发表演讲时谈到,目前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实行的对外地人员的暂住证制度是涉嫌违法的,应当废止。 前天,中国法学界在京举行了一次盛会。中国法学会主办的首届中国青年法学家论坛开幕,刚刚获选的第四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纷纷登台,就当前各界普遍关注的法治建设进程中包括宪法诉讼制度、地方法规与统一立法冲突、改革法律制度堵住贪官外逃等热点
而全国各地的暂住证制度,都是地方性法规规定和公安部的规章规定的制度,但是《行政许可法》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六大事项,没有为实行暂住证提供依据。超范围设定行政许可是不合法的。《行政许可法》是国家法律,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和它相冲突了,但是现在无法解决。 许教授认为,从政府管理的角度,对流动人口进行登记的目的,是通过登记掌握流动人员的情况,及时调整自己的公共政策,更好地为流动人员服务,而不是要在流动人员和本地居民间画一个身份上的尊卑界线。目前大多数地方实行的暂住证制度,租房、购房、就业、求学等都和暂住证挂钩,使得流动人员和本地居民间人为地出现了“鸿沟”。 许章润认为,要在中国建立权威的法律解释机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是最高法院来担负起统一司法解释的这样一个职能。一旦地方性法规规章与国家大法发生冲突,公民个人,包括当事人可以提请权威解释机构,对于有质疑的这种解释或者是判决,或者是立法提起诉讼。 右图许章润(左)演讲完毕后接受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的点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