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标识做法有差异我否认提供过期食品 指出有人诬称中国提供“过期”救灾食品用心险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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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07:12 东方网-文汇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月16日电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16日发表谈话指出,中方注意到印尼有媒体称中国向印尼提供的救灾食品“是过期的,不能食用”,并用特写镜头播出包装袋的日期是“2004.12.10”。
崇泉指出,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中国食品包装标识做法和其他国家的差异,利用当地大部分灾民不识汉字的情况,诬称中国向印尼提供“过期”的救灾食品,蓄意误导印尼人民,其用心是十分险恶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