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宣誓誓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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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06:03 华商网-华商报 | ||||||||
美国《宪法》第2条第1款规定,总统宣誓就职的誓词如下:“我谨庄严宣誓,我必忠实执行合众国总统职务,竭尽全力,恪守、维护和捍卫合众国宪法。” 当选副总统和其他联邦官员按以下誓词宣誓就职:“我谨庄严宣誓,我决心维护和捍卫合众国宪法,防止被国内外一切敌人侵犯。我将忠于宪法,恪守不渝。我自愿承担这项义务,毫无保留之意,也决无推诿之心。我必忠勤尽责,为执行我即将承担的职务鞠躬尽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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