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失信惩戒机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2日04:13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本报记者 黄勇 食品安全是关系民众生命和社会秩序的重大问题,切实采取措施解决这一问题刻不容缓。在昨日下午进行的江苏省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二次大会发言中,袁普泉委员建议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失信惩戒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
建议中提到,要明确职责,集中监管,形成合力。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食品监管部门牵头抓总,各部门分段管理”的监管新模式;设立既统一又分工协作的强力执法机构;加大科技和资金投入,逐步建立系统全面的食品检测网络;将食品安全问题作为政府官员问责制目标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快研究制定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食品法律法规、标准和认证体系;注重对企业监管的连续性,加大执法力度;重点对大中城市城乡接合部的食品加工点进行检查和清理;在查办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案件工作中,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联系和配合。要统一制定食品行业信用标准,实现信用信息的互通互联、资源共享,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要推广现代流通方式,提高市场组织化程度,建立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江南时报》 (2005年01月22日 第十九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