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日本右翼侵害名誉权案李秀英终审胜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2日10:55 河北日报 | ||||||||
据新华社南京1月21日电(记者徐机玲、姚玉洁)已故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李秀英诉日本右翼文人松村俊夫及日本出版社展转社、发行人相泽宏明侵害名誉权案,20日在日本最高法院终审判决中胜诉。有关南京大屠杀的首起名誉权国际诉讼最终落幕。 李秀英代理律师渡边春己21日致电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日本最高法院审判长导田仁郎等5位法官一致判定,驳回被告松村俊夫、相泽宏明以及出版社展转社的上
李秀英的小女儿陆琪得知这一消息后,称之为“迟到的判决”。2004年12月4日,李秀英抱憾去世。“我母亲没有等到这一天!”陆琪说,“等拿到判决书,我们兄妹9个会一起去看看妈妈,安慰她在天之灵。” 李秀英是见证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暴行的“活证据”。1937年12月19日,侵入南京的3个日本兵企图强奸李秀英,李拼死反抗,被日军残暴地刺了37刀,昏死过去,后经美国医生罗伯特·威尔逊的救治而幸存,但腹中胎儿流产。美国牧师约翰·马吉在治疗现场拍摄了影片并一直保存至今,当年留在南京的西方人士拉贝、麦卡伦、马吉等人的日记和书信对此事也均有记载。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研究员表示:“李秀英案不是李秀英和松村俊夫等人个人之间的诉讼,而是承认还是否定南京大屠杀史实的较量,这个案件的终审胜诉意义重大。它是在中日两国正义人士不懈努力下取得的胜利,是对否定南京大屠杀的日本右翼势力的鞭笞,也是对维护历史事实正义之士的鼓舞。”这是诉日本右翼人士否定南京大屠杀案的首场最终胜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