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未批准妇女竞选总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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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4日02:02 京华时报 | ||||||||
作者: 来源: 新华社 据新华社专电伊朗国内多家媒体22日曾报道说,该国宪法监护委员会已经决定允许妇女竞选总统。这一消息引起国际舆论高度关注。但官方媒体晚间又突然援引宪监会发言人的话说,有关妇女不得参加总统选举的规定并未改变。
22日一早开始,伊朗官方广播台和电视台就不断播报这样一条消息———宪监会发言人吴拉姆侯赛因·伊勒姆宣布,宪监会已经改变政策,允许妇女参加今年6月举行的总统选举。 伊朗电视台援引伊勒姆的话说:“如果具备必备资格,女性也可竞选总统。”根据伊朗现行宪法,总统必须从政治“人物”(Rijal)中选举产生。而作为阿拉伯语单词的“人物”一词既可解释为男性,也可简单代表不分性别的政治人物。伊朗电视台报道,伊勒姆表示“人物”一词没有否定性别。 正当伊朗妇女为宪监会的这一决定拍手叫好时,媒体晚间又突然报道说,伊勒姆否认宪监会已经改变总统竞选政策。伊斯兰共和国通讯社援引他的话说:“据我所知,宪监会有关政治与宗教‘人物’的看法并未改变。” 允许妇女竞选总统的消息传出后,支持改革运动的伊朗女权组织和学生组织纷纷表示欢迎,并对宪监会大加赞赏。舆论认为,现在突然出现的转变将会引起改革派的失望和愤怒。 伊朗总统选举定于今年6月17日举行。根据宪法规定,现任总统哈塔米不能三度连任,因此无法再度参选。在过去25年中,伊朗宪监会一直坚持宪法中“人物”一词指代男性,因此拒绝女性参加总统选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