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盟界孔令人委员建议 加强保护古生物化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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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4日08:54 南方日报 | ||||||||
提案解读 【背景】 走私品足可以办展览馆
古生物化石非常稀有和珍贵,是不可再生的无价之宝。由于其极高的科研、收藏及观赏价值,近年来,有些人不惜铤而走险,盗掘、非法贩卖、走私古生物化石。2003年,深圳海关破获了古生物化石走私大案,共截获2165件国家级珍贵古生物化石。其涉案化石数量多、级别高,足可以组成一个较大规模的古生物化石展览馆。 目前在广州市,有人以举办古生物化石展览或是观赏石展览为名,暗地里兜售稀有珍贵的化石国宝。比如,被国际地学界誉为“解读5.3亿年前生命起源的唯一窗口”的澄江化石群、可探索恐龙起源的贵州龙化石,还有孔子鸟、中华龙鸟等。 【建议】 加紧完善保护开发法规 针对这种令人触目惊心的现状,台盟界委员孔令人在昨天呈交的提案中建议:我省应加紧建立和完善古生物化石保护和开发的法规、措施,有效保护我国宝贵的古生物化石资源。 我省既有古生物化石产地(如南雄、河源等地),又有相当大的古生物化石市场。因此,他建议:应当根据国家的《古生物化石管理办法》,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相关配套的古生物化石管理法规,加强对古生物化石挖掘、出境和销售的管理,切实保护好我省原有的以及流入我省的古生物化石资源。 作为古生物化石的主管部门,国土部门应与文化部门协调,加强对古生物化石的监管力度;明确对涉及古生物化石的各种展览应由何部门审核批准,尤其是对个人举办的古生物化石展览,国土部门应当掌握其中的古生物化石的数量及流向。 另外,古生物化石作为一种宝贵资源,应该得到开发利用。有关部门应组织专家学者对我省的化石发现地进行调研,收集和整理散落在民间的古生物化石珍品,并把它们陈列出来,以提高人民群众对化石资源的认识,这反过来也将促进对古生物化石资源的保护。 本版撰文 本报记者 林亚茗 徐林 李静睿 刘中元 严丽君 实习生 邹海云 通讯员 沈提安 吴章荣 徐桂林 蒋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