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可再生资源开发力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4日08:54 南方日报 | ||||||||
大能耗导致环境恶化引起各党派和委员们关注 加大可再生资源开发力度 本报讯广东供电又紧张了,70%的能源需要进口,能源综合消费量高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昨天,在省政协会议的小组讨论中,致公党、民建的代表以及众多委员不约而
能源损耗明显偏高 广东是全国的经济大省,也是能源消耗的大省。有关方面预测,2005年全社会用电量将比去年增长13.5%,耗电量约占全国的1/8。我省与江苏、浙江等沿海兄弟省份相比,污染物排放水平明显偏高。 能源大量消耗,环境急剧恶化,这已成为制约我省经济协调发展的一个瓶颈。虽然我省全面启动治污保洁等重大环保工程,但由于历史欠账太多,目前有65%的城市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仍有17%的江段水质属严重污染。 委员们指出,我省在清洁能源方面,政府的职责不够明确,导致部门之间易出现相互推诿的情形。一些企业负责人把其看成仅仅是解决环境问题的措施,“怕掏钱”或“没钱掏”,政府的扶持和激励措施又不够。 另外,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力度不够,传统能源仍在能源使用中占据绝对主导地位。2003年广东能耗构成中煤占17.8%、油占22.6%、电占44.5%,而可再生能源占15.1%。 创新机制加强引导 对此,各民主党派和政协委员建议应加大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力度,提高其使用比例,建立多元能源结构。同时,注意推进节能生产、清洁生产。 未来,谁拥有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和先进的新能源技术,谁就会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占据主动。广东的太阳能、风能和海洋能十分丰富,加上大量农业废弃物和城市有机垃圾,具备开发新的可再生能源的资源基础。我省应尽快出台相关的促进新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和使用的法律法规,组织技术攻关,建立鼓励使用新的可再生能源的价格机制。 在此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引导。委员们认为:经贸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和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研发清洁生产、可再生能源的相关技术,加大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污染严重企业的排污公告制度;财政税务系统则要对新技术、清洁节能生产方式制定相关的生产激励政策,对实施清洁生产的企业提供资金补偿或减免税费。 本版撰文 本报记者 林亚茗 徐林 李静睿 刘中元 严丽君 实习生 邹海云 通讯员 沈提安 吴章荣 徐桂林 蒋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