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称,对印度洋渔船纠纷事件无管辖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20:1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吉隆坡一月二十五日电由于事件发生在公海,且涉及多个国家与地区,马来西亚对该起事件无管辖权。这是马有关方面在答复中国驻马大使馆询问时所表示的。 据悉,该事件涉及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及新加坡。中国贵州省一公司与新加坡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十九名中国大陆船员登船作业,而船长及大副等管理人员来自台湾地区。由于船长拖欠大陆船员工资及打骂船员,船员奋起理论,导致冲突。该船本来每天定时与总部
依据马有关法律,马拘船方须在两日内放人,而大陆船员已于今晚飞返广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