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裁决警犬“嗅”车合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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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10:43 法制日报 | ||||||||
美最高法院裁决警犬“嗅”车合法 本报讯美国最高法院1月24日做出一项裁决:如果警察在合法叫停汽车后发现可疑情况,那么让警犬“嗅”车寻找可疑物的行为将不构成对公民隐私权的侵犯。 据悉,这一裁决缘起于争议已久的“罗伊·卡巴尔斯案”。1998年,美国人卡巴尔斯
这场官司最终打上了美国最高法院。高法法官们24日经讨论,最终以6比2的多数推翻了伊利诺伊州高法有关搜查需要有合理怀疑理由才能进行的判决结果,裁定:让警犬“嗅”车不会改变最初叫停汽车的合法性,除非警犬的搜寻行为本身侵犯了宪法所保护的公民隐私权;如果警察在合法叫停汽车后发现可疑情况,这时让警犬“嗅”车并不违反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有关保护公民免于不合理的搜查和扣押的规定。 (王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