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为前4年总和 去年退(免)税逾800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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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08:43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朱桂芳 通讯员/黄锐)笔者昨天从省国税局获悉,去年我省办理出口退(免)税金额800.76亿元,同比增加407.46亿元,增长103.60%,加上财政补偿的前年欠税额,全年共办理退(免)税额达1158.19亿元,比前4年出口退税总额还多,有力支持了我省的外贸出口。对此,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专门作出批示,肯定国税部门取得的成绩,24日下午,副省长汤炳权代表省政府专程到省国家税务局看望慰问税务人员。
据介绍,去年我省办理的800.76亿元退税额中,2003年及以前年度出口货物的陈欠退税占了366.41亿元,2004年当年出口货物发生的退(免)税“新账”434.35亿元。加上通过国税部门审批后由财政补偿的2003年“陈欠”税额357.43亿元,共计1158.19亿元,比2000至2003年4年办理退(免)税总额的968.43亿元还多189.76亿元,创退(免)税历史新高。 据了解,目前全省陈欠退税基本办理完毕,多年来因退税计划不足而形成的“欠退税”问题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解决,极大地鼓舞了广东出口企业的信心,为我省对外贸易突破3500亿美元产生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