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凶手杀我同胞被轻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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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07:06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讯据美国《星岛日报》报道,2004年6月16日晚上10时许,37岁的中国福建长乐公民林建辉在为新泽西州某餐馆送外卖时,被6名冷血的非裔匪徒抢劫,头部中枪惨死,遗下当时只有两个月大的儿子及妻子。2005年1月27日,这宗惨案的凶手在新泽西的法庭被判有罪,分别被判处7年到30年有期徒刑。 法官在审判之前,请受害人家属讲话。林建辉的妻子董为娜深情讲述了丈夫生前对她
董为娜声泪俱下地质问罪犯抢劫之后,为何还要杀害一个手无寸铁的老实人。她还要求凶手直视她的眼睛,凶手始终不敢。现场气氛催人泪下,连法庭的打字员都流下眼泪。董为娜则因悲伤过度,晕倒在法庭上,庭审第一次中断。 林则徐基金会主席黄克锵在法庭上说,林建辉勤奋工作,用辛勤的汗水去追求美国梦,而这种精神却被抢匪一枪毁掉了。6名被告无缘无故将守法的林建辉枪杀,公理何在? 其后,法庭分别判处6名抢匪7年到30年有期徒刑。 判决宣布后,在场的华人社区领袖纷纷表示量刑太轻,并起身抗议,庭审第二次中断。 法官在庭审恢复后表示,根据美国法律,被告人可以通过认罪和检察官达成协议,从而获得轻判,这种司法程序是无法改变的。 (欣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