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基层法院公选千名陪审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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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08:45 南方日报 | ||||||||
全省基层法院公选千名陪审员 原有陪审员将于5月自动免职 本报讯(记者/曾庆春 贺信 通讯员/粤法新)全省基层人民法院选任人民陪审员工作今天正式启动。未来几个月中,全省基层人民法院将从报名者选任人民陪审员1000名。而
去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决定》赋予了人民陪审员崇高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与法官享有同等的权利。 省法院有关负责人强调,《决定》规定“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但规定同时也为部分经济文化欠发达地区和部分年龄较大但群众威望较高的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放宽了条件。另外,被自动免职的原人民陪审员如符合《决定》条件,也可参加本次选任。省法院将于4月下旬将对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进行统一培训(有关报名的条件、程序、要求等详情,参见本报今日公告或登录广东法院网(http://www.gdcourts.gov.cn)查询)。 据了解,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全省法院普及率达到90%。现有人民陪审员1400余人占到全国2万名人民陪审员的7%。近年来,我省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的案件数量年均在1万件以上。由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的案件,社会效果比较良好,当事人息诉服判率比较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