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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子女只许沿用父姓违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6日05:49 时代商报

  【本报讯】2月3日,韩国法庭裁定,多个世纪以来只准子女采用父亲姓氏的习俗违反宪法。这一裁决对女权运动来说是一次历史性的胜利。

  据新京报5日报道,宪法法庭的判词称:“这个基于性别角色固有观念的制度不公平地区分男女,对许多家庭造成极度不便和痛苦。违反了保证男女平等的宪法。”宣判后,113个妇女和民间组织的联合声明称:“今天,韩国开创了男女平等的新领域。”子女沿用父姓
这一习俗在1960年写入韩国民法。在这个重男轻女的社会甚少有人挑战它。离婚妇女不能为子女登记自己或新丈夫的姓氏,即使孩子由她们抚养。在韩国,但自2000年以来,数十名由女权组织支持的女性提出诉讼,要求宪法法庭废除这项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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