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挑战百年陋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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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09:01 解放日报 | ||||||||
在韩国,男子在家庭生活中占有支配地位,户主制从法律上维护着男尊女卑的传统。假如一名男子家长因不测亡故,家庭中的任何女性成员,包括他的母亲、妻子和女儿都不能继任家长,只有他的儿子才是家长的当然继任人。现在,韩国的户主制开始受到挑战,支撑男尊女卑的法律已被敲响丧钟。 2月3日,韩国为结束男尊女卑的户主制迈出了决定性一步。韩国宪法法院作出法律裁
韩国的户主制是当今世界上少有的宗法制度,它公然护卫着男子的血统及其在社会和家庭的尊贵地位,却将女性的权益和人格置于男子之下。在户主制下,男子是法定的家长,女性则是家长的附庸;子女必须随同家长的姓氏,即使他们随母改嫁离别原来的家长,也绝对不可改姓;所有女性加入户籍,均需得到家长的许可;所有男性拥有优先的财产继承权,女性则只能听任摆布。户主制从法律上赋予男子统治家庭的权力,女性只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多少感情不和的男女因受户主制约束而难以离婚。现实生活中的种种弊端,注定了户主制与社会发展格格不入。 在妇女界的强烈呼吁和推动下,韩国政府准备修改《户籍法》,改变子女不能改姓的戒律。韩国总统卢武铉前年底竞选总统时承诺,将修改《民法》列入其总统任期内的一项法律任务。去年10月28日,韩国国务会议通过了一项《民法》修正案,又名《户主制废除法案》。 韩国的有识之士,特别是渴望男女平等的妇女们热切期待废除户主制,并且为此进行了长期的斗争。人们深信,封建的户主制终结的日子已为期不远。(据新华社汉城2月6日电) 新华社记者张锦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