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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拟修改刑法 严禁光天化日之下公开接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10:01 桂龙新闻网

  雅加达消息:印尼准备大规模翻修十九世纪末叶荷兰殖民时期遗留下来的刑法,严禁在光天化日之下公开接吻,否则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款三亿印尼盾(三万三千美元)。

  印尼总统苏西洛·尤多约诺和国会议员料将花费两年时间,审议和修改新刑法草案。印尼司法部官员阿布杜拉表示,这个新版刑法草案内容包括禁止公开接吻、未婚同居、通奸
以及不准公开展示色情图片或影像等条款。

  按照新版刑法草案,未来被逮获的违法公开亲吻者,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和高达三亿印尼盾(三万三千美元)罚款。这项法案预计在两年后实施。

  不过,印尼国内已经有部分法律人士,批评这项法案有剥夺人权的嫌疑。

  来源:

  新华网 责编:邱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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