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公共场所热吻要坐10年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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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8日08:07 新华网 | ||||||||
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穆斯林大国,印度尼西亚正在考虑推出一部禁止在公共场所热吻的法律,违反者最高可以被判处10年徒刑。印尼长期以来实行严格的伊斯兰教法规,虽然目前卖淫现象在全国许多地区已经十分猖獗,但是在公共场所以充满激情的方式表达爱慕之意仍然遭到许多人的反对。 据《雅加达邮报》2月5日报道,印尼政府正在考虑禁止未婚男女在公共场所表演狂热
对于在上述情形中违反法律者,议案提出了各种具体的处罚措施,最高可以处以300万卢比(32800美元)的罚款以及10年的有期徒刑。据悉,虽然印尼酝酿对公共场所接吻行为进行处罚的消息此前已有传闻,但是据说这一次的议会立法提案是十分严肃的。印尼总统苏西洛和议会都表示将在今后两年时间内进行辩论,然后根据辩论意见进行修改,争取最后表决通过。(北京青年报/寒山)(来源:北京青年报) | ||||||||